央视《热线12》电话连线岳屾山律师谈“肇事逃逸者被撞身亡,追逃者被索赔60万”相关问题
2017年12月5日,中央电视台《热线12》对肇事逃逸者上火车轨道被撞身亡,追逃者被索赔60万事件进行了报道,并在直播中就相关问题电话连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
主持人:追逃者的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见义勇为?他又是否要对肇事者的死负责呢?
岳屾山律师:个人认为,从主观上来讲,追逃者的行为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行为,因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要停车、要报警、保护现场并救治伤员,而不能逃逸,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当有人看到了违法行为并进行制止,或者进行追赶,或者制止逃跑,这应该是属于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至少在主观上来讲是可以的;至于说他在追的过程当中对方死亡,这是否需要他承担责任,这要根据综合的证据来进行综合的评判,是否他在追逐的过程当中存在过错,如果有过错的话还要看过错比例、过错程度,最终才能确定责任,法院最终会作出一个判决,法院的判决不仅要考虑法律后果,还要考虑社会后果,法院的判决对于社会的行为有一个指引的作用,若是判决没有理清楚,而只是给了一个结果,可能会给大家造成一些误解,所以说希望法院在结合证据之后,结合法律来进行充分的说理,能够让公众进行普遍的接受和理解同时能够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和弘扬正能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