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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东方时空》直播连线:岳屾山律师解读“虐待被看护人罪”

2017年11月25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直播连线,解读虐待被看护人罪。
主持人:近期接连发生教师伤害幼儿的事件,对于这样的事件,一方面发现一起要坚决的惩处一起,另外是不是更重要的是要防患于未然,最好这样的事件不要发生,而这其中做到这一点很关键的可能要借力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所以在您看来在这几起案件当中当事人被判处的刑罚,有足够的威慑力吗?
岳屾山律师:我觉得这个威慑力可能还不是特别的强,因为刑法的作用一个是惩罚犯罪,一个是教育大众,还有一个是预防犯罪,是让大家知道刑罚会判处很严重的后果,而在心理上面让他们不再做这些事情,但是就目前来看的话,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这个罪最重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且这是在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新增加的一个罪名,也就是说以前其实我们还没有关注到这一方面,那现在来看的话,随着社会上这类事件发生的越来越多,根据这变化我们是可以做相应的调整的,那我觉得说,对于幼童的保护,其实应该给予特别特殊的保护,因为我们会发现在童年时候受到的这些伤害,会伴随幼童的一生,而不仅仅是说对虐待人判处刑罚,或者对被害人有些安抚后就会好转,所以说对针对儿童的犯罪提高相应的刑罚标准,我其实挺建议对这类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罪,应该增加刑格,比如现在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说是对那些多次侵害未成年人的,或虐待未成年人多人的,可以增加一个三到十年的刑期,这样的话在有足够的刑法威慑下,可能会对一部分的幼儿教师也好,临时看护孩子的人也好,会有一定的威慑力。另外,在育儿教师的选择、甄别,包括对他们心理的甄别、培养上面,还是应该多做一些工作的,尽量让这些事情不发生,而不是发生了后我们再想办法怎么去补救,或者怎么去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