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部分人的朋友圈是这样的↓
然而,作为律师,我们的朋友圈是这样的↓
你看,我们律师连过节都过得那么与众不同。
但是今天,一股神秘的力量使得我们律师突然合群起来,朋友圈变得跟大部分人一样,都是这样的↓
然而,作为律师,我们的口号是:
(搞!事!情!) 提!问!题!
尤其是在看到这样的爆料之后↓
问题一:小朋友画廊的背后是谁?该捐款方式是否获得授权?
根据捐款界面显示,公众捐赠的善款由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接收,用于支持WABC无障碍艺途发起的艺术点亮生命项目。
根据腾讯公益的项目介绍,画作来源是一家叫做WABC无障碍艺途的公益机构,这些画作是精智障碍人群参与该机构的艺术疗愈课程所创作出的作品。那么,问题来了,小朋友们参与了该机构的课程,该机构就有权利用这些画作发起捐款了吗?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共包含17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简单来说,只有作者本人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发表、发行、复制、展览、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等,其他人若要利用作者的作品从事上述活动,必须经作者本人授权。
由于这些作品很特殊,其作者均为精智障碍人群,若他们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系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他们的相关权利应当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行使。
遗憾的是,在腾讯公益的项目介绍中,并没有展示任何作者或者作者监护人的授权文件,就这个问题,主办方也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或回应。因此,在看到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之前,对这个问题,我们只能保持质疑的态度。
问题二:小朋友的画是否可以被销售?
根据腾讯公益项目详情中的介绍,WABC原生艺术中心销售其创作的艺术品与衍生品……,而笔者也在有赞微商城中发现了这家叫WABC商城的店铺,这家店铺的运营主体为广州市原生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的介绍,WABC无障碍艺途系一家公益机构,那么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本身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所以该店铺的主体才会是一家公司而非该组织。那么该公司又是否有权出售这些画作及衍生品呢?
根据上一个问题的分析,小朋友们对他们的画作享有著作权,该公司出售这些画作,当然亦应当取得小朋友或其监护人的授权,否则,该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朋友的著作权,甚至有利用公益活动敛财之嫌。
那么,如果小朋友或其监护人已将画作授权给WABC无障碍艺途使用,该公司是否就有权出售了呢?并非如此。即使WABC无障碍艺途获得小朋友或其监护人的授权,授权的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出售作品及衍生品?是否有权将权利转授权给经营店铺的公司?所获收益各方如何分配?这些问题目前也都没有答案。
问题三:如果该公益项目确实未获得授权,谁该对此担责?
根据我国《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根据民政部公布的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名单,腾讯公益系其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之一。那么,对于在该平台上发布的募捐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对此,《慈善法》亦有明确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平台发布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上述规定,平台的审核义务主要系针对慈善组织的资质验证,而对于平台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应当由发布者承担。
根据平台信息,该项目的发起机构为上海艺途公益基金会,因此,若该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瑕疵,应当由该基金会承担责任。但对于此类情况,《慈善法》中并未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仅规定了慈善服务过程中,因慈善组织或者志愿者过错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若发起机构确实侵犯了画作作者的著作权,作者或其监护人将有权对该机构提起民事诉讼。
今天下午,腾讯虽发出声明对于公众的一些质疑做出了回应,但仍未能回答律师上面提出的几个问题。
虽然在全民爱心高涨的时刻,律师提出上述问题似乎显得有些冷血和不合时宜,但事实上,我们的冷静是必要的。小朋友们的画作激发了公众对自闭人群的关注,给公众的善良以窗口和途径。但是,这些提供画作的小朋友们,他们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在这次全民慈善中,这些小朋友们是受益者还是仅仅是无良企业敛财和全民标榜善良的工具和牺牲品?我想,只有上面那些问题有了答案,我们才能安心的告诉自己,这次,我们真的帮到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棒。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宋雪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