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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杂志刊登文章《律师世家》,作者:岳成律师

  《中国律师》杂志2015年第2期刊登我所出版《法律顾问服务指南》一书序《律师世家》,作者:岳成律师。
  以下为正文:

律师世家
  《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序
  岳婷(我二哥的孙女)今年拿到律师执业证,我们家第三代律师开始执业了。
  我家第二代有六人从事律师工作,第三代最少还会有八人(岳维、岳尚、岳多、岳嘉、岳宁、胡岳昕、王岳瞳、王勃元)从事律师工作,是名副其实的律师世家!多好啊,律师世家!国家兴,律师兴!
  1993年,我辞去公职成立岳成律师事务所,又在96年成立了北京总所,实现了76年进县城,86年进省城,96年进京城的跨越,同时引导自己的子女(两儿两女)也从事了律师工作。现在我的长子岳运生是北京总所主任,长女岳海南负责黑龙江分所,二女儿岳雪飞负责上海分所,小儿子岳屾山负责美国纽约代表处,小儿媳宋静负责三亚分所,外甥王静巍负责广州分所。我从不讳言岳成所是家族所,但是家族所有家族所的好处,岳成所也充分体现出家族律师事务所的优点和长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实行工薪制,律师全部坐班,因此真正做到了专业化分工(设有12个专业部门);全所服务(律师不是单打独斗);收费标准公开(全所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实现了公司化管理。
  法律顾问是岳成所的主营业务,是岳成所的核心竞争力。岳成所现为520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为千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目标。
  岳成所实行三不原则: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给找关系走后门,坚信打官司就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而不是打关系。
  岳成所首倡感动服务,感动服务是岳成所法律服务的标准。岳成所法律服务的三个阶段:建所之初提出无过错服务,就是让当事人挑不出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过错。十年后提出满意服务,就是律师在法律服务中让当事人满意。建所20年我们又提出感动服务,这就要求律师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不单无过错,还要让当事人满意,更要让当事人感动,这是服务的最高层次。律师工作归根结底是服务。
  2008年我为岳成所第一会议室撰写一副对联,上联是律师是民主的产物,律师是法治的产物,没有民主与法治,哪来律师;下联是:律师是民主的象征,律师是法治的象征,没有律师,哪有民主与法治。横批是律师兴,国家兴。这幅对联形象地把律师与民主、法治乃至与国家的关系表现了出来。
  2011年岳成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出中国律师精神:法治、正义、担当、理性,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和赞许。
  岳成所非常重视文化建设:所训、大门上的对联、文化长廊、以及悬挂在接待区、办公区墙上的名言警句、所刊、专刊、仪容仪表要求、出版的14部法律专著等,无一不在透视着岳成所的文化。一个律师所的成功首先是文化的成功。成功自有成功的道理!
  2013年庆祝建所20周年岳成所再捐500万元(累计捐资800万元)在26所法学院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回报社会。
  岳成所是家族律师事务所,我们家又是律师世家,责任重大,我们始终不敢懈怠。很多人问我,你孩子都已接班了,又非常优秀,你岁数这么大了,干嘛还拼命工作?我告诉他们:一为子孙打基础;二为法治做贡献;三为自己留名声。
  这本书一一《法律顾问服务指南》是岳成所20多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总结,是向社会的宣传和承诺,也是为法律顾问单位进行服务的流程和标准,还是对岳成所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要求。这本书历时三年,四易其稿,50位律师参与编写,今天终于出版了!在此感谢我所的顾问单位书法出版社给予的大力支持,更要感谢编辑乔柏梁、杨超的辛勤付出。这本书虽集全所律师之力,但难免有不尽之处,还望各位读者及同仁批评指正。
  最后,我想用这样几句口号来结束本文:
  宣传律师就是宣传法治!
  尊重律师就是尊重法律!
  律师万岁!
  岳成律师
2014年9月
律师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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