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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 · 法治周刊丨“‘小案件’讲述‘大道理’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岳屾山律师接受采访

       2023年1月31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就“‘小案件’讲述‘大道理’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
       新闻背景
       近日,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和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基本情况。
       本次发布的16个典型案例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同时,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Q:“律师”在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的作用是什么?
       A:岳屾山律师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民事主体维护自身各项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百科全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史上意义重大。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律师行业率先发挥专业优势,迅速在行业中掀起学习、解读、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热潮,努力提升自身法律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此外,无数的民商事律师开始积极投身于民法典的普法和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人民群众理解和认识民法典内容,助力推动全社会建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贡献 。
       同时,岳律师还介绍了自民法典实施两年多时间内自己运用民法典来解决案件纠纷的经历。例如,在处理夫妻离婚案件时,时常发生父母双方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而争执不下的情况。而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条规定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设立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体现了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立法和审判原则。
       Q: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对于律师而言有什么作用?
       A:岳屾山律师表示,对于律师而言,民法典典型案例指引作用,首先体现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和严守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上,如典型案例通过进一步加强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审判指导工作,来指引律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服务。
       其次体现在聚焦民生痛点难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上,如典型案例通过发布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居住权保护、“头顶上的安全”保护等一系列案件,来指引律师共同关注处理民生痛点难点问题,共同助力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良好风气。
       最后还体现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典型案例通过发布涉及维护交易安全、激发创新活力的一系列案件,来指引律师依法适用民法典新规则妥善化解经济纠纷,积极保障市场经济健康繁荣发展。总之,民法典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强、覆盖面广、示范引领作用强等特点,对律师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以及在新的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民法典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在本次发布的16个案例中,不乏有因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导致裁判结果发生变化的案件。以“乐平市民政局申请撤销罗某监护人资格案”为例,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撤销了三姐弟生母罗某的监护人资格,明确指定当地民政局作为三姐弟的监护人,为后续民政部门能将三姐弟的临时照料人依法确定为合法收养人,并为其依法建立完整的亲权关系提供了极大便利。而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前,因为没有撤销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即便有一些监护人完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出现致使未成年人流离失所等极端情况 ,其他个人或组织也几乎无法为未成年人另行依法确立新的监护人,也就无法实现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总之,民法典所导引的裁判结果的新变化,是我国在深刻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时代下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而作出的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创新。这种新变化既符合我国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和严守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积极顺应时代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立法和司法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