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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普法丨父母的房子,成年子女当然享有居住权吗?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也是《民法典》的亮点之一。依据《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换句话说就是房子虽不属于我,但我可以居住。那么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当然享有居住权吗?

成年子女不是当然享有父母房屋居住权

成年子女是否享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权取决于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遗嘱为其设立,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享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分,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子女无权干涉。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才能设立,因此成年子女想获得父母房屋的居住权需要产权人向登记机构申请设立居住权登记后才能取得,并不像大众认知的,子女当然享有居住权。

设立有效的居住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才能设立。当事人双方达成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除上述依合同取得居住权外,当事人也可以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有效的居住权合同一般包含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含的主要条款如下: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础信息

父母作为所有权人要写明身份证号,完善其他基础信息。子女作为居住权人也需写明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

2、记载住宅的位置

虽然《民法典》中仅要求写明住宅的位置,但具体来说还要写明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等具体的房屋信息。

3、澄清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成年子女作为居住权人通常只享有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父母可以约定不得转让、抵押该住宅,也不得转让该居住权。同时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父母作为住宅所有权人有权约定是否允许成年子女出租该住宅。

4、写明居住权期限

居住权合同可以设立固定的居住期限或无固定居住期限,如无固定期限可以约定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居住权人过世时止。

最后,对于成年子女,父母有权利要求其自力更生,在外居住。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父母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