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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东方时空 | “违规‘探险’有风险 浪费资源应担责”岳屾山律师发表评论

2024年11月12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违规‘探险’有风险 浪费资源应担责”发表法律评论。

日前,在江西宜春奉新县,5名“驴友”进入未经开发的山区探险被困。由于山区地形复杂、天气恶劣、通信全无,救援难度极大。当地集结公安、消防、城管、社会救援等多方力量,调动无人机、消防车、救护车、供电保障车、网络信号车等90余台设备,连夜进山开展搜救工作。最终经过18个小时的艰难搜救,5名“驴友”全部被安全救出。事后,5名“驴友”依法承担2万元的救援费用。

旅游、探险过程中,因旅游者自身失误陷入困境的事情屡有发生,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如果被救援者拒绝支付救援费用,我们又应该怎么办?

岳屾山律师表示,旅游和探险活动本身具有一定风险性,参与者应该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进行此类活动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擅自进入未经开发、禁止进入的区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救援需求。

由于旅游者个人失误导致出现险情,而动用公共资源进行救援,不仅增加了公共财政的负担,也可能会占用本来用于其他紧急情况的资源。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游者在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需要个人承担的救助费用。这部分费用比例,是根据旅游者的过错程度、承担能力、悔过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得出,既能体现出对个人不当行为的处罚,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合理补偿。如果被救助人拒不履行,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旅游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记入不文明记录、禁止进入景区等惩戒手段,给相关责任人以一定的警示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