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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 “和朋友经营的企业一起投标犯法吗?”岳运生主任接受采访

2024年11月8日,中国新闻网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岳主任就“和朋友经营的企业一起投标犯法吗?”发表法律评论。

单纯和朋友的企业一起投标并不犯法,但如果您和朋友相互通气,对彼此的投标报价形成了约定,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伙同他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

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主要有几种表现形式:(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由此我们知道,投标人彼此之间对报价金额进行约定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串通投标表现形式。

当然,串通投标罪属于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