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中国新闻网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打牌娱乐与赌博行为的边界在哪儿?”进行法律分析。
男子欠赌债被堵报警求救,民警了解到报警男子系和其他两人“炸金花”赌博后,将三人带回派出所并行拘。平时很多人也会通过打牌进行娱乐,那么,打牌和赌博的边界在哪?彩头多大会构成赌博?如构成赌博当事人将面临什么后果?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所谓“以营利为目的”,通俗来讲就是“奔着赚钱去的”。至于赌资数额多少能达到“赌资较大”,各地标准不一。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个人赌资300元以上即可构成赌博,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以上,处5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3000元罚款。其次,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聚众赌博”,一般要求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者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为常业,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既包括没有正式职业和其他正当收入而以赌博为生的人,也包括那些虽然有职业或其他收入而其经济收入的主要部分来自于赌博活动的人,而无论其是否实际营利,也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不是说我们和家人好友一起打牌玩了点小钱就一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公安部文件,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并且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都不以赌博论处。最后,赌债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因此并不受法律保护。律师特别提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组织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更可能涉嫌犯罪。为了自己和家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