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节刚过,这几天某音平台上出现了很多寻宝的短视频。主要内容就是,视频主在人流密集地区的垃圾桶中,搜索被扔掉的七夕节花束之类的物品,然后在花束中寻找被隐藏起来价值不菲的“惊喜礼物”。 如果扔掉花束的人恰好没有走远,看到有人拾取了自己扔掉的花束并从中找到贵重礼物,那么ta可以将礼物要回吗?给您三秒钟,用您的直觉给出一个答案吧。 其实,能不能要的回来,就看这个贵重物品的所有权属于谁,如果属于扔掉花束的人,那么就可以。如果认定为属于拾取物品的人,那么就不能啦。 笔者认为:物品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扔掉花束的人,ta有权要回。 情侣之间或者追求者与被追求者之间赠送礼物,属于赠与关系。物品的所有权在赠与行为发生,受赠人接受的时候发生转移。简单来说就是ta接受了对方赠与的花束时,那么花束的所有权就归属于ta所有了。之后,不管基于什么原因,或是不喜欢,或是碍于情面不好当面拒绝,ta将花束扔掉,这个时候花束因被所有权人抛弃而变成了无主物,无主物是没有所有权人。直到这束花遇到了一个拾取它的“有缘人”,那么这个拾取花束的人就变成了这个花束的所有权人。 看到这里,您也许会认为笔者的结论和解释过程自相矛盾,但事实上,之前分析的都是花束的所有权,而非隐藏在其中的贵重物品。 当然,ta可能还是要向拾取人提供购物小票等相关材料,用以证明扔掉的花束及“贵重物品”的初始来源。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宋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