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康复费、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用,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期可参考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予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确认最长可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或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除非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其他明确意见。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结合正式票据,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注:结合司法案例,北京地区人民法院普遍支持100元/日的费用标准。 六、住宿费 确有必要的,以合理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条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期天数×营养费标准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注:结合司法案例,北京地区人民法院普遍支持30--50元/日的费用标准 八、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六十周岁(不包含六十周岁) 以下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六十周岁(包含六十周岁)至 七十四周岁(包含七十四周岁)之间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受害人年龄-60)]×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七十五周岁(包含七十五周岁) 以上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年×赔偿指数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司法局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伤残评定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1.受伤人员符合一处伤残等级者,一级伤残(人体致残率100%)相当于伤残赔偿指数100%,二级伤残(人体致残率90%)相当于伤残赔偿指数90%,依次类推,十级伤残(人体致残率10%)相当于伤残赔偿指数10%。 2.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需综合计算累计伤残赔偿指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确定:六~十级伤残,每增加一处,增加5%;二~五级伤残,直接增加10%。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不得超过10%;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不得超过100%。 数据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650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有特殊需要的,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数据来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历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2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297元。 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尚未公开2023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续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人在六十周岁(不包含六十周岁) 以下的:1773000元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 死亡人在六十周岁(包含六十周岁)至 七十四周岁(包含七十四周岁)之间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死亡人年龄-60)] 死亡人在七十五周岁(包含七十五周岁) 以上的:443250元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年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数据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650元。 十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在十八周岁(不包含十八周岁) 以下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18-被扶养人年龄)×赔偿指数]÷对被扶养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在十八周岁(包含十八周岁)至 六十周岁(包含六十周岁)之间的(无劳 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20×赔偿指数÷对被扶养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在六十周岁(不包含六十周岁) 至七十四周岁(包含七十四周岁)之间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20-(被扶养人年龄-60)]×赔偿指数}÷对被扶养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在七十五周岁(包含七十五周岁) 以上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5×赔偿指数÷对被扶养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数据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897元。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扶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李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