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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记黑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之一 、本报法律顾问岳成
                        作者 韩金成 王泽明《家庭保健报》·1995年3月13日·第481期·第一版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岳成常常怀着崇敬自豪的心情吟诵这首诗,在艰难困苦之时,在唇枪舌剑之际,在欢庆胜利之日……这首诗,这段名言,时刻激励着他,鞭策着他紧握法律武器,捍卫正义。
  岳成从事律师事业15年来,从不辱没律师的神圣使命,办理各类案件1000多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他以善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闻名遐迩。他多次作为被告代理人为一审败诉一方打赢官司,能于弱境中挽回败局,这是他的过人之处,但是,世上没有只赢不输的律师,岳成的律师生涯有自豪也有遗憾。
  “树高者鸟宿之,德厚者士趋之”。岳成在付出代价的同时,社会也给与他很高的荣誉,1994年,在由黑龙江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组织评选的省内“十大优秀律师”活动中,岳成荣登榜首,接着,又被省里推荐为唯一一个参加由司法部和全国十大新闻单位联合举办的全国首届“十佳律师”评选……
  古人云:“立德之本,莫尚乎正心。”“一德立而百善从之”。古今最优秀的学者无不是道德的典范。岳成从做律师那天起,就给自己严格规定:业务要精,心术要正,品行要端,有正义感,有同情心。他常讲:社会主义社会的律师绝不可以像资本主义社会棺材铺的老板那样,为了发财而盼望死人越多越好。我们今天的律师事务所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他坚持大案、小案、经济案、刑事案都办,他更主张将不必要的诉讼消灭在萌芽状态。他认为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律师行业走向市场的首要条件。旧社会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而岳成经办的案子,当事人若因家庭困难交不起代理费的,他不但免费为其诉讼,而且有时还慷慨提供路资。80多岁的郭老太太委托岳成代理房屋纠纷案,老人行动不便,岳成每次都“打的”送老人去法院。岳成一年之内就为当事人免费办理案件16件。
  常言道法律无情。然而作为有血有肉的律师却可以用心向真情和法律的尊严者呼唤道德和良知回归,对那些不能不将个人隐私披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人们,岳成常常表现出极大的同情和怜悯。一次,他为一个父母离异的小姑娘代写要父亲增加抚养费的诉状,文内写道“我之所以要爸爸成为被告,是为了使爸爸在继母面前有个交待……”那位父亲见到诉状痛哭失声,诚恳地对法官说:“孩子要多少,我给多少。”法官们感动地说:“要是我们的代理人都能写出这样的诉状,案子就好办了。”
  市场经济千帆竞发,律师事业百舸争流。在强手如林的律师界,岳成以他卓越的才华和优秀的品性牢牢站稳脚跟,但他仍有紧迫感,毫不懈怠,正脚踏实地朝着一个个目标冲刺。
  作为本报的法律顾问,岳成希望《家庭保健保》的广大读者学会用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尊严,减少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