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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的名人观

名律师的名人观
——《民主与法制》2007年第一期 作者 李明信

祖上世代务农的岳成,如今是北京城的著名律师。他的四个子女,也无一例外地以律师为业。“一门两代人,五位岳律师。”这样的传奇典型,难免令记者心动。

而听他讲起执业经历、人生感悟,则更禁不住心生感慨,深长思之。
名人与创业
只有高中生毕业,却入选“全国十佳律师”;不懂外语,却把律师所办到美国去。
1966年,“文革”骤起,天下大乱。岳成在黑龙江省海伦县高中毕业,但大学停招,只得回乡当了农民,之后当教师、当科员。1980年,没学过一天法律的岳成,又被调到县里的法律顾问处。看似奇怪的事情,在当时那个“一切服从党安排”的年代,其实只是平常事一桩,但是,接下来的事,就不由得让人对这位“门外汉”刮目相看。
在法律顾问处,只有他能够把当时仅有的两部新法律《刑法》、《刑诉法》倒背如流。
他在震惊全国的大兴安岭火灾案审判时出庭辩护,举事引法收放自如,滔滔雄辩五小时。几年过后,当时的旁听者已经淡忘了被告人,但对岳成却记忆犹新:“那律师的嘴茬子,可真叫一个棒!”他对本案的万言辩护词被收入《中国律师文书样本大全》。
家乡海伦出了一起杀妻案,岳成会见被告人时,见到了他写给父母的信,他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深的忏悔。审判在千人礼堂举行,座无虚席。岳成为被告人写的辩护词饱含亲情人伦,加上抑扬顿挫的表述,构成一场对于人性回归的强烈呼唤,极其撼人心魄。等他念完,台下不少妇女的眼眶已经泪水盈盈。
他为一桩不起眼的离婚案被告作代理,却滔滔不绝一口气讲了两个多小时。中国外国,家庭社会,法理人情,连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妮娜》中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都用上了。被告心存感激,原告为之动容,法官事后称赞对简单案件这么负责的律师从未见过。
秦皇岛的一起刑事案件,第四被告慕名邀请千里之外的岳成。第一被告的辩护人是位教授,法庭上正襟危坐,引经据典,条分缕析,脱稿陈词,颇有大家风度。岳成心中佩服,暗下决心轮到自己时要辩得更好。夜里不睡,硬是把辩护词从头到尾背诵下来。第二天,他也像教授那样,不再看稿子,而且,由教授的坐着讲,改为站着辩,胸有成竹,信心百倍,声宏音亮,一泻千里。第三被告于雷是个大学毕业生,闭庭走过岳成身边时,竟说了句:“岳律师,你把我们河北的律师全盖了!”
……
这一切,都缘于岳成从1980年调到法律顾问处起,就立下志向:张弓当挽强,当律师就要当个名律师。
15年后,他的志向终于瓜熟蒂落:在“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评选中,岳成荣膺桂冠!他说:“那时候,人民大会堂我总共去过两次,第一次是买票进去参观,第二次却是站到台上领奖,做梦一样,梦想成真!”
创业艰辛,如逆水行舟,从未有一马平川。1998年,著名的零点调查公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但是,还没笑出声来,就挨了当头一棒。也就是在这一年,北京市律协的理事会选举,岳成落选了!事先虽有某些预感,却没料到第一个落选的就是自己。看来,京城律师界,不欢迎他这个外来户,一时,心情十分郁闷。自卑的情绪,也渐渐漫上心头。自己这个出自农村的土律师,要让“海归派”、“学院派”认可,不易啊!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走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这首诗,早已烂熟于心。夜里睡不着,又不由得背出声来。多少回,遇到风啊雨啊,沟啊坎啊,总会想起它。这一次,又是博大而深刻的诗意开阔了他的胸襟:我为创业而来,我为奋斗而来,北京如此天高地阔,鸟飞鱼跃任自由,何必计较一时得失!来自农村怕什么?农村人质朴、勤奋、肯吃苦、能忍耐、实心眼、不虚荣,较之城里人,不是也有优势吗?
茅塞顿开。清晨,穿好西服,打好领带,擦亮皮鞋,夹上皮包,又情绪饱满地奔向新的一轮朝阳。
2002年,岳成因在重大刑事案件中的出色辩护,被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刑事辩护工作突出贡献奖”。这是首都北京对这位外来律师的首次官方褒扬。
业务在不懈的奋斗中越做越大,越做越多。刚进京时,年创收几十万元;渐渐地,突破百万元、千万元,接着是两千万元。岳成律师所也从当年的缺兵少将逐渐扩军到百余人。去年,岳成在北京东三环边上买下1800平方米的写字楼。不懂外语的他要在此汇集精英,开展涉外业务。 别人不敢做的事,他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大做强。
如今,他已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吉林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在“2005年中国十大诚信英才”评选中,岳成获此殊荣。这是继十年前跻身全国十佳律师后,岳成手捧的又一个高含金量的“十佳”。
回望30年走过的路 ——1976年进县城,1986年进省城,1996年进京城,2006年岳成律师所在美国纽约设立了代表处。《法制日报》曾有这样的一版头条:岳成每跃必成!
归结一部“创业史”,岳成说,聊以自慰的是这些年激情未息攀登不止。他最怕的是成了名人而徒有虚名。
名人与扬名
在中国,律师是个有争议的行当;在北京,岳成是个有争议的律师。
“《民主与法制》杂志早些年我每期都看,现在没时间了。——唉,啥时候能给我来一篇?”2006年年末一次聚餐时,岳成和我的交谈由此开始。
在北京律师界,有人称赞岳成是律师加社会活动家。担任《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多年的刘桂明认为,岳成是推销自己最成功的典范。比如,十几年来,他时时把“十佳律师”挂在嘴边,不但扩大了知名度,而且增加了客户的信任感。
也有人面带不屑地贬斥岳成是律师加江湖术士。“王婆卖瓜嘴上功夫,自吹自擂金子掉价。”他们同样举例说,岳成先后在国内7所大学的法学院设立了奖教、奖学金,但他对此不厌其烦地自我表白,让人感到动机不纯,是在作秀。
岳成反驳说,中国挣到钱的律师不少,但拿出钱设立奖学金的有几个?至于动机,我自己没进过大学,对今天的莘莘学子无比羡慕,出点钱激励他们成才,动机有何不纯?
岳成坦言,他从来不把包装、炒作、作秀看作坏事。
他的观点是:一个好律师,要具备两项基本素质,一是法律专长,二是营销专长。中国律师队伍中,尽管优秀的法律人才众多,却因为会推销自己的人太少,才导致大批人才难有作为。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做到广为人知,怎么吸引客户?当然,推销自己,首先要有业绩。没有业绩作资本的自我吹嘘,才是江湖之数。
说到推销自己的技巧,岳成同样毫不隐晦。
第一,紧密联系新闻单位。至今,二百多家法律顾问单位中,媒体就达六十
多家,并且全部免费服务。此举得到的回报是免费宣传,而媒体宣传产生的往往是“轰动效应”。进京十年,除了开始两年在几家报纸作过栏花广告外,以后没为宣传花过一分钱,包括上央视《东方之子》。”说起这些,岳成颇为自得。
第二,请客吃饭,通过宴请结交社会各界人士。岳成说:“我对请人吃饭乐
此不疲,每周至少三四次,晚饭极少在家吃。饭桌上最轻松,最容易交朋友,也最容易谈事情。我的大量案源来自朋友,来自饭桌。”他认为这样做虽不及广告和新闻宣传影响来得广泛,但效果往往更牢固更持久,属于“积累效应”。说到得意处,他又公开了自己请客的秘诀:“极少山珍海味,真情比价位更宝贵,省下山珍海味的钱,又够我请一次客啦!”
笑声一片。岳成端杯起立:“跟岳成交朋友不会让你后悔的,为了今后真诚合作,干!”嘿,祝酒也不忘“自我推销”。
名人与自律
社会上有人说:不管原告被告,谁给钱律师就帮谁,律师会因职业而失去道德操守。岳成说:不1
“原告也好,被告也罢,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律师替委托人据理力争,维护的正是这种平等。这与道德无关。”谈起社会上的这种看法,岳成的观点鲜明简洁。
“但是,”他又说,“如果马加爵的案子找我辩护,我会拒绝。”
“是因为他付不起律师费吗?”
岳成连连摆手:“马加爵只因别人瞧不起他就连续残杀同学,已经毫无人性,给多少钱,我也不愿意接这样的案子。”
话题又回到“律师与钱”上来。
一家国企有了官司,找到岳成,请他亲自出庭。岳成答应,提出20万元代理费。人家不但一口答应,而且加了18万。但是有个“小条件”,那18万要返还,进单位的小金库。岳成摇头,宁可不吃这块到了嘴边的肥肉。
又一家企业找来,这次更奇,甘愿出60万元代理费,还说官司输了也没关系,只要能开80万元的票就行。岳成还是摇头,让煮熟的鸭子也飞了。
岳成有他自己的原则:坑国家的钱坚决不挣!
京城十年打拼,岳成交了众多名人朋友。他曾为崔永元、姜昆打官司,为《秋菊打官司》《浏阳河》的作者作诉讼代理。明星们有了麻烦,常常来找他。岳成与一些明星甚至成了莫逆之交。但是,最近,岳成在自己的博客上,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却给予了激烈抨击。他认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必须负连带责任!明星用自己的知名度,把代言的药品、化妆品、保健品、食品说的天花乱坠,真事似的。一旦出了问题,明星拍屁股走人,一句“有事找厂家”,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既然你拿了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就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事先不对产品考察清楚,事后又说你没责任,这能允许吗?所以,这样的明星代言人,不但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应该把钱吐出来!如果明知是虚假广告还要代言,那就是共犯!
岳成这些有棱有角的言论,立即引来赞声连连,同时责骂纷纷。
岳成说:骂就骂吧。我仍然坚持名人如果不能自律,就要严管,绝不能允许名人坑老百姓挣钱!
岳成说:名人也要心存敬畏,千万不能老子天下第一,只要给钱,什么话都“瞎嘞嘞”。一个人还是要有点怕头。我们家乡有句俗话,谁要是天不怕地不怕,就离粘包不远了。名言说得好:上帝让谁灭亡,必先让他疯狂。
岳成谨防自己疯狂,专门写了“心存敬畏,严格自律”的条幅,挂在办公室“每日三省吾身”。
名人与良心
只当过18天农民的岳成偏爱说:“我就是农民”;在大都市创业总难忘黑土
地的父老乡亲。
良心,这是一个在物欲横流的年代,人们谈论名人时常提起的话题。
岳成举的例子很特别。他说,我现在大小有些名气,但爱人却是最默默无闻 的老百姓。
有一次,岳成到北京一所大学开讲座,讲述最优秀的律师应具备的条件。当他说到:“最优秀的律师也必须是道德典范”时,一位女同学突然站起来发问:“岳律师,这种道德典范在你这位全国十佳身上是如何体现的?”这个咄咄逼人的发问立即引出掌声一片。
岳成想了想,说:“我1966年高中毕业,1968年回乡务农。我的对象是地道的农村姑娘。1976年,妻子随我进了县城,我有了正式工作,妻子没有;1986年我被选调到省城,妻子跟着我,但仍没有工作;1996年,我作为全国十佳律师进了北京,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工作的妻子仍旧跟着我,直到现在,我从来没有甩掉她的念头。我这样做,不知道算不算道德典范?”
掌声再次响起,比刚才更热烈。
岳成说:结婚三十多年,夫妻间早没了新鲜感。妻子同我一样,脾气也急躁,因此少不了磕碰拌嘴。对我,她也曾有她的担心。但做人不能不讲良心。妻子年轻时,水灵,温柔,漂亮,你爱她。她伺候你吃,伺候你穿,照顾老人,拉扯孩子,慢慢地,她的腰粗了,皮糙了,皱纹多起来,白发长出来,你就找些理由脸一变说跟我这名人不般配了,得换换了。这不是没良心吗?男人有钱就学坏,男人有权也学坏,那责任不在社会,全在男人自己。我要是那样,再有名气,也是个丑陋的名人,一文不值。
岳成是个把良心看得很重的人。
“律师挣钱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我们要拍良心服好务。”如此不讲修辞的大白话,却成为“所训”,写在律师所的墙上。
夜深人静的时候,岳成常常想起家乡的黑土地,想起长年累月劳苦的父老乡亲。漫长而奇寒的冬天里,总有父母备好的狗皮褥子和暖暖的皮帽子。三年困难时期,也能吃饱喷香的苞米粥……二十几年的农村生活,虽然单调清苦,却为他的人生坚实奠基。现在,当他有所作为的时候,时常想到的一件事便是:反哺。
他为家乡的海伦一中捐款十万元助学。他曾倾力为家乡打官司,使作为被告的县交通局起死回生,最终“为海伦赢回了一条街”。他到哈尔滨办所后,在1994年邀集了1093名海伦籍和在海伦工作过的人聚餐,把“有事找岳成,服务全天候”的感恩之情广而告之。
2001年,岳成上了央视《东方之子》后,声名鹊起,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客户应接不暇。他看到了央视宣传的巨大威力,同时更深深地思索着一个问题:
“是我岳成的本事有多大吗?如果离开社会的捧场,自己能够成名吗?”
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岳成作了这样的选择:律师所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决不忘感恩,不忘回报社会。又一次“海伦同乡联谊会”在京召开的时候,岳成宣布:本律师所今后义务为黑龙江省来京务工的农民工维权。
现在,岳成律师所每年免费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五十余起。
……
为了核实稿子的一些细节,那次聚餐后的一天,下午4点半,记者如约来到岳成的办公室,他却因事尚未归来。眼前这个3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除了沙发,几乎全被书籍、杂志、报纸、文牍和各种奖牌、纪念品覆盖,连办公桌和茶几也未能逃脱。十分钟后,岳成带一身凉气急匆匆进门后,便吩咐办事人员买来了面包和热饮,原来由于开会和录制电视节目,午饭尚未吃。问他的日常生活,答曰每晚11点多睡觉,睡眠4小时,醒后看法条和《读者》,天亮前再睡一会儿,如果睡不着,就躺着“过电影”:回首往事或排列近期的事务。上午8点半准时到办公室,看报、打电话、接电话、安排诸事,也少不了接待、交际、参会和各种社会活动,天天都要这样如陀螺般旋转。“我现在已经很少直接办案,抽不出整时间阅卷,只恨没有分身术。”
我说:“看来,当个名人不易,当好名人更难呀。”
岳成大笑。